保契觀察
(資料圖片)
要不要延遲退休,賬戶養老金充足與否是關鍵。
2022年12月23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聯合長江養老舉辦的題為“賬戶養老金與財富積累”論壇上,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原理事長戴相龍、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高端智庫首席專家、社科院副院長蔡昉等來自國內政、產、學、研的各界人士在探討中國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中的賬戶養老金問題時,對此問題基本表達了如是共識。
/
01
/
“60后-80初”群體,
延遲退休客觀基礎尚不具備
與會專家學者中,有此前社會上廣泛流傳的延遲退休表的方案制定者,有曾參與國家政策制定的權威專家,亦有長期研究中外養老制度研究的專家。觀點雖有區別,但整體而言,對于延遲退休,相關專家學者卻有著基本的共識。
最典型的有兩點:
一是,目前,我國社會公眾的賬戶養老金賬戶嚴重不足,所以需要加快推進延遲退休。
二是,加快推進延遲退休需要充足的社會保障福利為前提。但對于即將進入退休階段的“60后-80初”群體而言,基礎條件尚不具備。
對于這個群體來說,養老保障仍以一支柱為主,且其中的多數僅可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被保險(新農保),養老保障與當下實際生活需求存在嚴重錯配情況;與此同時,這一群體受教育程度整體不高,其從事的多是重體力勞動型的工作,如近期針對這一類群體啟動延遲退休,從更廣泛的層面上看,考驗的是這一類群體的體力在高齡時是否可以支撐高強度的體力勞動。
換言之,不管從哪個維度看,對于即將進入退休年齡的“60后-80初”群體而言,延遲退休并不可取。
/
02
/
躲不開的2035,養老金繳納與計發月數嚴重錯配成為解題關鍵
2035年,中國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且老齡化壓力最大的起始時間點。
但對于“60后-80初”群體實施延遲退休暫無具備客觀條件的情況下,到底如何應對危機?
概況而言,大體有兩個方向,一是進一步平衡第一支柱中個人養老金繳納和計發月數嚴重錯配的問題;二是加速做實個人養老賬戶。
對于第一個問題,即為什么要平衡第一支柱中個人養老金繳納和計發月數的錯配的問題,社會公眾基本已有共識。
比如,當前,我國女性退休人員平均領取年限超過30年,領取年限遠超發達國家,但其繳納養老保險的平均年限基本在15年左右。
從實踐看,繳納滿15年后,很多人選擇不再繳納社保養老,待達到退休年齡后,直接申請領取養老金。繳納時間短,領取時間長,成為造成我國一支柱養老金不可持續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從官方口徑看,我國養老金并不出現虧空。專家認為,是否出現虧空要深入看。
先看專家給出的一個簡單數據:從我國啟動養老金制度以來,個人賬戶累計金額應已超60萬億,(養老保險目前是個人繳納工資收入的8%,企業繳納16%),即個人繳納進入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假定每年都沒有收益的情況下,應已超過60萬億元;但從公開數據看,目前個人賬戶滾存金額僅有6.4萬億元。
即個人賬戶被轉入統籌賬戶發放養老金,從這個角度看,養老金的虧空壓力確實很大。
與此同時,深度老齡化已近在眼前。在“60后-80初”群體剛性延遲退休條件尚不具備的背景下,延長社保養老繳費人群的繳費年限則成為最優解。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延領多得”已成為學界共識。且目前已有多地開始試點,將領取養老金的繳納年限延長至20年、25年甚至30年。
短期看,相較延遲退休,延長社保養老繳納年限更具有實踐意義。
/
03
/
做實個人養老賬戶,三支柱到底孰輕孰重
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二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三支柱個人養老金。
如前所述,深度老齡化社會,養老已不能單純依靠第一支柱。而近期國家頻頻出臺了系列鼓勵第三支柱發展的政策,那是不是未來的養老,需要第三支柱撐起大旗?
專家們對此持不同觀點。相對主流的觀點認為,從全球來看,哪個支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個人養老金賬戶中有沒有錢。
分支柱看。現實中,第一支柱中,個人養老金賬戶已處于空轉狀態,要養老,就要確保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中個人養老賬戶中有錢。
與當前行業普遍看好的第三支柱不同,從全球看,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具有更為重要的位置。不管是企業年金還是職業年金,單位和個人繳納的資金都會進入個人賬戶,是實打實的準個人賬戶資金,且從財富管理角度看,第二支柱的收益更為穩定,且不需要大眾具備專業的金融知識,在養老市場中,發揮著僅次于社保養老的作用。
但現實中,公開數據顯示我國僅有0.24%的企業為員工繳納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且以國有企業為主,盡管有新的涵蓋5萬人的調查顯示,非國有企業為員工繳納企業年金的積極性正在提升,但作為非強制險種,其推行難度可想而知。
作為第三支柱,不管是養老保險還是養老基金等金融產品,盡管其亦是準個人養老賬戶資產,但其考驗的確實消費者個人的金融素養和強大的抗風險能力,畢竟僅就近兩年看,理財產品的收益虧損幅度遠高于企業年金/個人年金。但公開數據顯示,個人養老金上線滿月后,開戶數已超1700萬。
即不管從哪個維度看,真正可解決我國養老問題的答案在于第二支柱而非第三支柱。
基于此,政產學研各界專家近期多在研究如何實現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資金的打通問題。但整體的觀點認為,除非員工離職且新工作單位未繳納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情況下,打通二者之間的資金通道才有意義,即將原單位繳納的企業年金提出后購買個人養老金融產品。
在第三支柱即個人養老金融產品的稅優僅有3%且未將來領取時不可扣除資本利得稅的背景下,三支柱的資金幾乎難以形成規模,換言之,二三支柱間資金打通暫無實際意義。
/
04
/
可期待的養老解決方案
細分的解決方案有很多,除前述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外,概況來看,真正的解決方案屈指可數。
一是,拆分第一支柱中的個人養老賬戶資金。既然第一支柱中個人養老賬戶資金已被統籌,那要做實個人賬戶就需要減少第一支柱中個人賬戶的繳存金額,有專家認為比較可行的方式是:
將養老保險中需個人繳納的8%減半繳納,即4%進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剩余4%進入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確保老百姓(603883)的個人養老賬戶能夠真正持續積累。
而該方案的前提是將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強制化,當然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以及是否會損害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等方面,企業的繳納比例可以適當降低至2%。
該方案的好處在于,解決第一支柱中個人賬戶虛轉問題的同時,亦解決了第二支柱發展緩慢的問題。借鑒全球成熟方案,以第二支柱快速做實個人養老金賬戶,為人口負增長時代提供最基礎的保障。
二是發力第三支柱。對此,專家認為,除提升12000元/年的免稅額度外,借鑒全球經驗,給予個人養老金收益保底保證的財政補貼是關鍵。
具體而言,第三支柱養老金融產品魚龍混雜且收益整體波動較大,吸引力嚴重不足。為此,應設置強制保底收益,比如設置不低于3.5%/年的最低收益,如無法達到該收益則由當地財政補貼兜底。
專家認為從我國歷史實踐看,這一方案具有可行性,且就90年代相類似的方案看,最終的財政補貼并不會太高。
三是,嚴控管理費。從實踐看,在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融產品領域,2%/年的管理費就將拿走消費者近40%的收益,換言之,以2%/年的管理費計算,退休贖回個人養老金融產品時總金額的40%幾乎都交給了管理人。
總而言之,在人口負增長的深度老齡化社會,發展第二支柱是關鍵,第三支柱要發展仍有諸多難題待解。
< END >
BaoQi
投稿郵箱
baoxianqiyue001@163.com
微信交流
JZF012188
版權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部分圖片來自網絡,無法核實真實出處,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從該公眾號轉載文本至其他平臺所引發一切糾紛與本平臺無關。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保契。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